城市管理好裝備不如好理念
www.fjnet.cn?2013-08-28 16:29? 徐 娟?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最近,廣州市城管部門加強巡邏執(zhí)法力度,自身防護裝備也隨之升級換代?,F(xiàn)在城管執(zhí)法人員一共有“六件套”護身,包括由7塊鋼板組成的防刺衣、2毫米厚的防護手套、前后包圍的防護頭盔、有機材料制作的防護盾牌、覆蓋全市范圍的全頻加密對講機,還有一個最新式也是全國首創(chuàng)的城管裝備——胸掛攝像頭,可以在執(zhí)法時自動拍攝現(xiàn)場。(8月27日《廣州日報》) 媒體把廣州城管部門防護裝備升級換代歸結好“三好”,好安全——從頭防護到手;好沉重——一個背心十幾斤;好先進——攝像頭連拍12小時。看完報道,可能許多人也與筆者一樣有一連串的疑惑:城市管理需要如此“三好裝備”嗎?“三好裝備”有助于城市管理進入良性循環(huán)嗎?城市管理的著力點究竟應當放在哪? 同日的媒體還報道了在英國擺攤做拉面生意的一對河南夫婦眼中的英國“城管”。當地的城市管理最大的特點就在于先“理”后“管”,對于擺攤的規(guī)矩不僅面面俱到還特別人性化。比如,會先告知清楚每個市集的餐飲鋪數量和經營種類,只要符合規(guī)定就很容易辦下營業(yè)執(zhí)照;為“新手商鋪”特意開設“試營業(yè)期”,避免經驗不足和生意不好造成租金、材料損失;“城管”發(fā)現(xiàn)問題以提醒為主,讓商販們感受到“他們都是為我們考慮,希望我們能把生意做的安全而紅火”。正因為先把“理”講透,然后再把“管”跟上,所以當地“城管”與商販的關系比較融洽,很少發(fā)生沖突。 什么是管理?從字面上理解,“管”是控制、是行為的規(guī)范,而“理”是“自然之律”。因此,應當“理”在前“管”在后,就像治水一樣,水往低處流是理是自然之律,所以治水作為一種“管”,最好的辦法是遵循水流之理,應該“疏”而不是“堵”。這個道理同樣適用于當前的城市管理。 目前,我國的城管制度設計體現(xiàn)了城市化進程中地方政府、城管部門、小商小販、社會公眾之間復雜的利益關系。城市管理問題表面看是執(zhí)法人員態(tài)度的“生、冷、硬”,執(zhí)法隊伍薄弱,執(zhí)法裝備落后等問題,深層次的原因其實是城市失業(yè)人員、低收入人員和流動人員等困難群體的就業(yè)生存問題。沒有把“理”講透徹,沒有把服務工作做到位,而是一門子心思地花在“管”上,這是城市管理始終存在的軟肋和痛處。 給小商小販生存發(fā)展提供更多的扶持幫助,得到他們真心實意的支持,是城市管理最大的“理”。 在這方面,政府應當寓管理于服務之中,在合理布局經營區(qū)域、減免相關稅費、落實城管與商販共同監(jiān)管責任等方面,有更多的舉措和作為。試想,商販們有利可圖又方便經營,誰愿意一天到晚東躲西藏、擔驚受怕地做生意?誰又會平白無故地與城管們發(fā)生沖突?先“理”之下的后“管”怎會得不到商販們的支持擁護?這些恐怕都比給城管部門配備“三好裝備”來得實在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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