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將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小區(qū)管理扣分辦法,以規(guī)范小區(qū)住戶的居住行為。一旦出現非法出租出借保障房等行為,該業(yè)主將會被扣分,空置3個月以上的會被扣分,扣滿20分的,政府就會收回住房,目前已經收回72套保障房。(12月24日《廣州日報》) 保障性住房的制度設計,本來是為了解決住房困難家庭的實際問題,但因為保障房與商品房價格存在差距,也有一些地方在分配、管理等環(huán)節(jié)中出現問題。比如有的人開著豪車去申請保障房,有的人開公司做老板還住著保障房,不僅違背了制度設計的初衷,也有損政府的公信力。 此前,有的地方保障房分配曾爆出不少黑幕,甚至有學者直指經適房已淪為富人福利,為尋租大開方便之門。廣州推行保障性住房小區(qū)管理扣分辦法,無疑是一著加強管理、挽回公信力的好棋。對于保障房,政府理應做到租得出去、管得到位、收得回來,這一次收回72套保障房,說明政府的管理并沒有缺位。 為了更好地保障該保障的人群,保障房也應實施動態(tài)管理。換句話說,退房者分為兩種,一種是因為收入提高了等原因,不再符合保障條件而被收回的,應當肯定。將房子留給更需要的人,才能最大限度發(fā)揮保障性住房的公共屬性。 而另一種則是因弄虛作假、轉租空置等違規(guī)行為而收回,對于這種行為,則要大力打擊,還有必要一段時間內禁止其再提出申請。此次廣州公布收回72套保障房值得稱贊,同時不妨進一步將這些違規(guī)操作的申請者向社會公示。公示中還應講清楚具體的違規(guī)細節(jié),處罰的具體依據等,一方面可以增加保障房管理的透明度,另一方面對于其他也想動歪腦筋的申請者來說,也是一個實實在在的警醒。 從本質上來看,保障性住房是一種公共資源,既然姓“公”,其分配、管理、收回都應該公開到底。在分配保障房時,凡是最終申請核準的申請者名單都要向社會公示,如果有違規(guī)行為而被退出的,也有向社會公示的必要。 (張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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