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午,安徽省檢驗檢疫局公務員高先生帶著父母、妻兒、舅舅等親人來到合肥市天鵝湖邊散步,突然遭到現(xiàn)場數(shù)十名穿著城管制服的隊員毆打。8人中,除2名嬰兒外,6人不同程度受傷,一人腰椎骨折,正在醫(yī)院治療。21日,合肥市政務文化新區(qū)建設指揮部回應稱,城管打錯了人,誤將高先生一家當成了傳銷者。(4月22日,人民網(wǎng)) 一句“打錯了人”,就將“當街群毆他人”這一極度惡劣的暴力行徑化解于無形,筆者不得不佩服城管“臨時工”們的機智。相比于日前發(fā)生的“蒼南打人的城管被圍毆”,合肥這群無緣無故傷害民眾的城管,才是真正的“全社會的恥辱”。 誠然,“金無足赤人無完人”,誰都有“眼花”犯錯的時候,死死揪住“打錯人”的城管不放似乎有點不近人情。然而,從城管們打人所用的“專業(yè)性”棍棒來看,這并不像一場“意外”,倒更像是一場有組織、有預謀的“伏擊”。假如城管們沒有打錯人,那么這場失敗的“伏擊”是否就會有不一樣的結(jié)局了呢? 假如城管沒有打錯人,很可能現(xiàn)在正忙著召開各種“總結(jié)表彰會”、“經(jīng)驗交流會”,抑或忙著表彰在“伏擊”傳銷者過程中“英勇”打人的先進模范。只可惜,“智者千慮必有一失”,沒想到這次經(jīng)驗豐富的城管們卻看走了眼,把國家公務員當成了傳銷者,并且不聽人家解釋,不看人家證件,直接把人打傷,甚至造成骨折,如此囂張的執(zhí)法真讓人不忍直視,也不敢直視。 更令人后怕的是,假如城管沒有打錯人,高先生一行人真是“傳銷者”,只怕挨了打也就白挨了,既不能反抗,也不能追究賠償,甚至連報警都沒人會管,只能自認倒霉。這樣看來,城管打錯了人還會被追究責任,還會反思認錯。假如他們沒有打錯,縱使傷了人,豈不也能逍遙法外? 因此,筆者認為,對于打人的城管,不管出于何種動機,他們的行為已然給群眾身心造成了傷害,這是既成事實。故而,打錯人也好,打?qū)θ艘擦T,絕不能成為打人者逃避法律制裁的“借口”。筆者希望有關部門能夠盡快調(diào)查真相,不包庇、不掩飾,嚴懲打人城管,給群眾一個滿意交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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