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張小姐撥打本報熱線,反映鑫安賓館對面一處名為意品時代的咖啡館,竟利用綠化帶搞起經(jīng)營。在記者介入下,九龍城管理處已勒令商家整改。(6月27日《海峽導報》) 花開之美,在時,在地,這是大自然賜予人類的饋贈。而現(xiàn)在,工業(yè)化作業(yè)賦予了人類隨心所欲的權力——我們想讓花什么時候開,它就什么時候開;想讓它在哪兒開,它就在那兒開;想讓它為誰開,它就為誰開?;ㄒ嗫蓱z!這不,花兒擠走了街頭的灌木兄弟,等著被出賣,這等悲劇也不是花兒們能左右的了。 被左右的不僅有花兒,還有路邊的綠化帶。某些商家為牟利與店鋪附近“無人看守”的綠化帶“較勁”——這可是片無本有利的生財之地呢。咖啡店兼營賣鮮花,也算想法不俗。只是,不知這營業(yè)執(zhí)照上的經(jīng)營范圍里,是否同時標明了兩項業(yè)務。另外,為謀私利擠占公共空間,公德尚虧缺,還能指望他人捧場? 然而,從姓“公”的綠化空間帶到為“歸我”的花店,綠化帶的蛻變可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完成的。去了灌木,栽了花,還得澆水“施肥”,哪怕店家用上了“催熟劑”,也等著“商品”一點點地長大,再掛牌售賣,完成交易。在不太短的時間內(nèi),咋就沒個叫“有關”的部門及時出現(xiàn)、及時制止?若非市民張女士有心,若非記者向管理處反映,六米之長的灌木叢魔術般地變身“花圃”,這點“細微的變化”還要等到什么時候才能被城市管理者發(fā)現(xiàn)呢? 就這么點“小”事,管理處負責人還得親赴現(xiàn)場查看一番,才能最終確認此地的公共屬性與屬己的管轄權。而后,炸雷一般地“勒令整改”,卻也并未提出“還我灌木”等的細節(jié)要求。這節(jié)奏之快,咋有點剛被吵醒的樣子;這整改之慢,如何給出令人滿意的答案。公共場地、公共利益就得靠管理部門時刻認清自己服務范圍與監(jiān)管職責來維護,以在現(xiàn)場、不缺位的責任意識來踐履來保障。此等侵害公共利益的行為,不能老是期待倚靠市民的火眼金睛來盯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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