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陽59歲的朱得時,在他41年的流浪生涯中,用鐵鏈鎖了七八個智障女人乞討,生下了12個孩子。如今,12個子女夭折的夭折、被偷的被偷,留在他身邊的只有神志不清的“妻子”李軍華和兩個孩子春草、京來。按照當地人的說法,朱得時身體強壯,腦子也靈活,但他卻寧可帶著妻兒四處漂泊,也不愿意接受政府的幫助過正常的生活。 朱得時的乞討行為受到當地居民的廣泛質疑,他的故事被媒體起底之后,也在網上引發(fā)了許多討論。在一夫一妻制,放開單獨二胎政策尚且如此艱難的今天,暫且不管他的12個孩子是不是活著,他與七八個女人生下12個孩子這個事情本身值得思考。這不僅是一個倫理問題,一個社會問題,也是一個法律問題。 從朱得時的情況來看,他在戶籍地周邊的村莊行乞,七八個和他生育子女的婦女中,沒有一個和他有法律上的夫妻關系。既沒有夫妻關系,也不屬于流動人口范疇?!度丝谂c計劃生育法》規(guī)定的是合法夫妻的生育行為,《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的管理對象是“指離開戶籍所在地的縣、市或者市轄區(qū),以工作、生活為目的異地居住的成年育齡人員”?,F有的針對流浪乞討人員的法規(guī)是《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簡稱《辦法》),《辦法》主要解決的是對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問題,并沒有涉及流浪乞討人員的生育問題,而且朱得時游走在農村與鄉(xiāng)鎮(zhèn)之間,也不在《辦法》規(guī)定的“在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范圍之內。 流浪乞討者生孩子,確實少見,而像朱得時這樣與多名婦女生下12個孩子的情況更是少之又少。但是盡管情況不多見,但一旦出現了,這樣的問題究竟由誰來管理,可以依據哪些法律、法規(guī)進行管理都是一個大大的問號。朱得時的故事暴露出社會對這類特殊人群的管理盲區(qū)和現有法律的空白:如果一個人沒有與任何一個女人結婚,他又可以找到很多人跟他一起生孩子,他的生育行為是不是就不受約束? 相對于朱得時的生育問題,另外一個問題或許更為重要,那就是被他用鐵鏈鎖著的流浪智障婦女的權益保護。如果情況屬實而且情節(jié)嚴重的話,朱得時的行為實質上構成了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已經涉嫌非法拘禁罪。而且根據法律規(guī)定,如果這些婦女確實缺乏正常認知能力和意志能力,不能正常表達自己意志,而他又明知婦女是癡呆癥等無行為能力者,而與其發(fā)生非法性關系的,那么不論這些婦女是否“同意”,朱得時的行為都構成了強奸。這些智障婦女的權益受到侵害,無法為自己主張,也沒有監(jiān)護人為她們主張,只能任朱得時胡作為非,逍遙法外。 我國法律對智障婦女的權益保護零星見于《婦女權益保障法》、《婚姻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殘疾人保障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guī)中,并沒有系統完整規(guī)定。尤其對這類智障婦女流浪者,她們既是弱勢群體,又屬于社會監(jiān)管盲區(qū),其權益保護尤為困難。 朱得時的情況確實是一個特例,但這個特例卻暴露了我國現行社會管理和法律制度的一個盲區(qū)。如何處理朱得時的問題,給現行社會管理和法律制度提出了一個大難題,也為改進社會對流浪者以及智障人士的權益保護和相關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了一個思考的范本。 楊三喜(北京 學生) |
相關閱讀:
- [ 03-10]治污不能靠“乞討”“反哺”式縫補
- [ 02-20]地鐵內乞討最高罰500元,不可?。?/a>
- [ 01-16]“紅頭文件”勸捐與“奉旨乞討”
- [ 01-15]讓乞討者“無利可圖”是否可行
- [ 07-05]誰來保護那個裸身乞討的孩子
- [ 12-25]乞討人員為何愛往廈門跑?
- [ 11-07]“乞討駱駝”能否被收編
打印 | 收藏 | 發(fā)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jié)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jié)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jié)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yè)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chuàng)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yè)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yè)道德監(jiān)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