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最初對高鐵票價懷有高度的關切和敏感,但在票價調整信息逐漸公開透明,鐵總做好了相關解釋澄清工作之后,公眾對高鐵服務水平就有了更高的關切和敏感,這是再自然不過之事?!?/p> 根據(jù)《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改革完善高鐵動車組旅客票價政策的通知》,4月21日起,我國東南沿海高鐵的部分列車票價將做調整。中國鐵路總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此次東南沿海高鐵調價,執(zhí)行票價是根據(jù)各車次的客流狀況,呈現(xiàn)差異化、有漲有降。 這是中國鐵總去年獲得高鐵票價定價權后的首次調價,因而受到社會廣泛關注。上個月,有媒體引述業(yè)內人士消息稱,東南沿海部分線路即將上調票價,“一等座漲幅近70%,二等座漲幅近30%”,因漲幅超出很多人的估計,在網(wǎng)上坊間引發(fā)各種議論。在此輿情下,中國鐵總有必要及時發(fā)布全面、權威的信息,介紹此次高鐵票價調整的詳細內容,解釋票價調整的依據(jù)、必要性及相關內容,正面回應公眾的關切。 針對此前網(wǎng)傳消息及其引起的輿情,中國鐵總正式公布東南沿海高鐵部分車次票價調整的內容,有利于消除公眾的焦慮和不安情緒。從鐵總的回應看,此前網(wǎng)傳消息基本不實,一是此前消息只說高鐵要漲價,而沒有降價之說,實際上此次高鐵票價調整是“有漲有降”;二是此前傳言漲幅較大,無論是漲30%還是漲70%,都讓人難以接受,實際上此次漲幅沒有這么高。 雖然高鐵比普通列車具有更多市場化性質,隨著運營成本和供求關系等情況的變化,對票價進行調整符合市場運行的規(guī)律和要求,但高鐵同時也具有不可動搖的公共品屬性,高鐵票價做出的任何調整,在程序和實體兩方面都必須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規(guī)定。同時,公眾對高鐵票價調整保持高度的敏感與“警惕”,是行使應有的知情權、監(jiān)督權的必然要求,可謂再自然不過之事。相信鐵總會嚴格遵守法律和政策規(guī)定,在社會公眾的關切和監(jiān)督之下,此次高鐵票價調整能夠“呈現(xiàn)差異化、有漲有降”,得到公眾的理解與認同。 在解釋高鐵票價調整政策的同時,鐵總相關負責人主動提到,對部分高鐵票價進行優(yōu)化調整,不僅有利于企業(yè)改善經(jīng)營狀況,提高服務水平,也有利于更好地服務區(qū)域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和群眾出行,做到“票價有升降,服務只升不降”。鐵總強調“服務只升不降”,顯然不是“節(jié)外生枝”,而是因為高鐵票價與服務水平本來就存在著一定的正相關性,不能要求公眾一方面接受較高票價,另一方面卻只能接受低水平服務。公眾最初對高鐵票價懷有高度的關切和敏感,但在票價調整信息逐漸公開透明,鐵總做好了相關解釋澄清工作之后,公眾對高鐵服務水平就有了更高的關切和敏感,這也是再自然不過之事。 高鐵“票價有升有降”,是鐵總向公眾作出的一項承諾,這項承諾履行情況如何,有相應的法律和明確的政策規(guī)定作為標準,公眾比較容易進行監(jiān)督和查驗。而高鐵“服務只升不降”,則是鐵總向公眾作出的另一項承諾,要監(jiān)督、查驗這項承諾履行情況如何,首先需要鐵總就提高服務水平制定具體、細化的標準,并公布如何保證“服務只升不降”的措施及實施細則。高鐵“服務只升不降”不能是一句虛化的官樣表態(tài),而應當是鐵路部門為自覺提高服務水平而自我施加的一項艱巨任務。 針對鐵總關于高鐵“服務只升不降”的承諾,公眾應當像關注高鐵票價調整那樣,以高度的熱情和積極性,一板一眼、不折不扣地監(jiān)督、查驗鐵路部門履行承諾的情況。無論是在乘坐高鐵的過程中,還是在其他場合和環(huán)節(jié),只要發(fā)現(xiàn)高鐵服務存在具體的問題,特別是存在服務質量和水平有所下降的情況,公眾就應當理直氣壯地向鐵路部門提出意見和訴求,督促鐵路部門改進工作,切實提高服務水平。 高鐵落實“票價有升有降”和“服務只升不降”,需要鐵路部門嚴格執(zhí)行法律和政策規(guī)定,積極履行承諾,也需要廣大乘客及社會公眾積極參與、勇于監(jiān)督,后一方面甚至具有更大的作用和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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