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發(fā)生爆炸事故公安局長須辭職
來源:人民網(wǎng) 2011-06-13 編輯:唐麗萍
自6月10日起,河南省開展涉爆危險物品集中清查收繳行動。目前,從河南省公安廳到基層派出所,所有的公安機關都參與到這項行動中。河南省公安廳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對私制、私藏爆炸物品采取群眾舉報和公安機關排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舉報信件郵寄地址:鄭州市金水路9號省公安廳治安總隊(河南省治爆緝槍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郵政編碼450003;舉報電話:0371-65882301。按照2010年河南省公安廳公布的舉報獎勵標準,根據(jù)舉報查獲的涉爆涉槍數(shù)量,舉報人可獲得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獎勵。 河南各地公安機關將對涉爆單位法人、從業(yè)人員和涉爆重點鄉(xiāng)鎮(zhèn)、村組干部進行面對面集中宣教。同時,加大獎勵金額,簡化發(fā)放方式,最大限度地調動人民群眾檢舉揭發(fā)涉爆違法犯罪的積極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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