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購車搖號首批指標月底將到期
來源:新華網(wǎng) 2011-07-20 編輯:黃水來
“罰款、取消資格,該使的辦法都要使” 竹立家(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公共行政專家): 搖號限購作為一項公共政策,如果出現(xiàn)問題需要盡快補救,現(xiàn)在這個政策已經(jīng)執(zhí)行了6個月,出現(xiàn)了一些問題,我覺得可以適時地進行修訂。 從現(xiàn)狀來看,購車資格非常有限,是一種稀缺的公共資源,占用這樣的資源,最后又放棄掉,就等于浪費了公共資源,也給其他需要的人造成了負面影響。因此我覺得罰款是可行的辦法,同時也可以設定規(guī)則,搖中后放棄資格的人,取消其在一定時間內(nèi)重新申請的資格??傊P款、取消資格,這些該使的辦法都要使,才能把非理性的行為限制在最低。 同時,對于已經(jīng)出現(xiàn)的棄號者,我認為不應該追加處罰。政策的執(zhí)行是很嚴肅的事情,事關政府信譽。在首批申請人參與搖號的時候,搖號規(guī)則中并沒有放棄資格要遭到懲罰的條款,那無論之后中簽人如何處理購車資格,都不應受到懲罰。所以要本著既往不咎的原則,以前過去的就過去了。今后參與搖號的人,遵守新修訂的規(guī)則。 [圍觀] “我支持懲罰,可找不出道理” @Luzhepku:這幾天討論北京搖號政策中對于“棄號者”的處罰,自認為他們不應該受到任何處罰,但是可以將名額滾動入下期。因為不買車的原因可能很多,比如搖中號了,家庭突遭變故,買不起了。更重要的是我堅持,在社會管理中沒有造成損失的疏失行為不應該受到懲罰,棄號就是這樣一種行為。 @williamsze:汽車搖號政策半年了,近日又開始議論紛紛,諸如懲罰政策等又開始蠢蠢欲動,可是這項政策本身就是限制購買,中簽不買不是正好符合政策初衷嗎?其次懲罰政策必將導致車市變成賣方市場,實際購車者的利益會受損。第三,北京人口就那么多,適齡有駕照沒車的不是無限增長的,中簽比例終將趨于穩(wěn)定?;攀裁矗? @蘊之智:北京搖號買車目的是什么?是為控制車輛過多!現(xiàn)在搖中號卻沒有去買車,為此要出臺懲罰?!暈啊!北京市政府應該感謝他們才對!他們?yōu)楸本┸囕v減少作出貢獻了!不管他們是什么原因作出如此貢獻的! @幸福的風箏-candy:我中簽了,現(xiàn)在不能買了,純屬意外呀。憑什么就要受到懲罰。增加一條:是否自愿放棄中簽資格,放棄的名額加在下期搖號中,不就全解決了嗎。 @卓杰行-袁兵:政策還瞬息萬變呢,家庭買車計劃就不能變嗎?怎么區(qū)分故意搗亂和無車可買?有吃飯的權利不吃,影不影響別人吃飯,罰不罰?餓死了還罰嗎?說搖中不買是侵占了別人的權利,那你給我論證哈,他是不是為了侵犯別人的權利才搖號后不買?搖中不買是不是和出臺限購的目的相同?我支持懲罰,可我找不出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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