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海:王安石與呂惠卿的恩恩怨怨
來源:東南網(wǎng) 2011-07-21 編輯:黃水來
王安石怨恨“福建子”,怨的或許只是呂惠卿日后的賣“王”自售;王安石“深悔為呂惠卿所誤”,悔的或許也只是沒想到處處迎合自己的呂惠卿竟然會賣“王”自售。假如呂惠卿尚未使出這最后一手,王安石或許還會把他當成是“最最親密的戰(zhàn)友”。但呂惠卿日后賣“王”自售的根子其實早就隱藏在當初的處處迎合之中。處處迎合,并非就是衷心擁戴。對于呂惠卿來說,萬物皆備于我,王安石也不過是為他向上爬而備的階石,這階石一旦成了累贅,是難免要被他一腳踢開的。處處迎合,也并非就有利于新法的推行。例如,“青苗法”出臺之時,就有蘇轍提醒,要警惕“史緣為奸,雖有法不能禁”;實施之中,又有韓琦相告:“是官自放錢取息,與初詔相違”,對此,若能及早防范,“青苗法”或許能夠取得預(yù)期效果。然而,呂惠卿的處處迎合,使本來可以防范的弊端形成氣候,而一旦形成氣候的弊端引起人們的強烈不滿,呂惠卿的全面攻擊,對于王安石推行的新法,也就無異于釜底抽薪。所以,王安石的新法,與其說是夭折在司馬光或別的什么“保守派”之手,實在不如說是夭折在呂惠卿這種借改革以營私的小人之手。 記得也是在那篇關(guān)于蔡京的文章中,我說過:“把什么人站在什么人一邊他就是什么派這樣的邏輯具體到歷史人物的頭上,往往會說不清楚?!辈粌H是呂惠卿,蔡京也一樣。蔡京也是福建人,據(jù)說現(xiàn)在也有人要為蔡京翻案。蔡京在北宋后期,尤其是宋徽宗時確實力主重新推行王安石的新法,但他推行新法的舉措之一,是把司馬光、文彥博、呂公著以及蘇軾、蘇轍、秦觀等123名北宋時期的仁人志士都打成“元祐奸黨”,這樣的作派在中國歷史上很少有人能與之比肩;他推行新法的結(jié)果是導致民不聊生,揭竿而起。把這樣的人拉出來作為鄉(xiāng)賢,實在不能使鄉(xiāng)人沾光;把這樣的人拉出來作為改革的先行者,也只能玷污了改革。 王安石是應(yīng)該怨恨呂惠卿這個“福建子”的,是應(yīng)該悔恨為呂惠卿這個“福建子”所誤的。而作為后人,我們也應(yīng)該從中吸取教訓,比如說,對于像呂惠卿這樣的人,與其事后“深悔”,不如事前不戀“順適之快”而有所警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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