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個稅計稅方式即將修改調(diào)整
來源:廣州日報 2011-08-13 編輯:黃水來
改變計算方法后,年終獎越多,扣稅越多,不過稅后所得也越多。 例2.張總年終獎為66萬元,李總年終獎為66.0001萬元。 若用舊方法計算: 張總:660000÷12=55000元,對應稅率及速算扣除數(shù)為:30%、2755,應納稅額=660000×30%-2755=195245元,稅后所得464755元。李總:660001÷12≈55000.08元,對應稅率及速算扣除數(shù)為:35%、5505,應納稅額=660001×35%-5505=225495.35元,稅后所得434505.65元。 李總年終獎多1元,稅后所得反而少3萬多元。 若新方法2計算: 張總:660000對應稅率及速算扣除數(shù)為:30%、33060,應納稅額=660000×30%-33060=164940元,稅后所得495060元。李總:660001對應稅率及速算扣除數(shù)為:35%、66060,應納稅額=660001×35%-66060=164940.35元,稅后所得495060.65元。 李總年終獎多發(fā)1元,稅后所得也略多0.6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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