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警方"淘寶體"微博上發(fā)"通緝令"
來源:東南網(wǎng) 2011-08-14 編輯:唐麗萍
公安機關服務為民的思想是從建國初期就制定下來,而不是現(xiàn)在才開始強調的,民警辦案更需要的是嚴肅和認真。更何況,法律的神圣和莊嚴,是不允許任何人侵犯和踐踏。一個國家,當他開始學會用玩味的態(tài)度對待法律時,我們還要歡呼他的親民嗎?法律自有其莊重和嚴謹,執(zhí)法也應做到公平和嚴正。通緝令用這種流行的網(wǎng)絡語言,是在變相的褻瀆著法律的尊嚴,而尊法和知法不但是百姓應該做的,更是一個執(zhí)法者用生命去維護的事情。 法是國家文明和發(fā)展的標志,一個能以法作為底線的國家,一定是繁榮和進步的。我們國家有著五千年的文明史,歷史發(fā)展至今,是從人治逐步過渡到法治的過程,也是文明進化的過程,這漫長的歷程里,更多的是國民對法的尊重和法的嚴肅性和崇高性。法律不是游戲,法律也不是被游戲的主體,更不是嘩眾取寵的產(chǎn)物。警察“賣萌”,搞了很多的“淘寶體”、“咆哮體”、“凡客體”的網(wǎng)絡流行上來,他們除了讓人圖做笑料外,還得到了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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