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排量車減稅28億車船稅作用初顯
來源:新華網(wǎng) 2012-02-16 編輯:黃水來
近日,國稅總局發(fā)布的信息顯示,自1月1日實施新車船稅法至今,占全國乘用車總量87%左右的小排量乘用車稅額標準下降,成為本次車船稅立法改革的受益主體。國稅總局預計,小排量乘用車車主全年可減輕稅負約28億元。 與原來按照車船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的稅額標準相比,發(fā)動機排氣量在1.0升(含)以下的乘用車,稅額標準全國平均下降了29.76%,由此測算,該類乘用車車主全年可減輕超過8億元的負擔;發(fā)動機排氣量在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乘用車,稅額標準全國平均下降了16.89%,由此測算,該類乘用車車主全年可減輕近20億元的負擔。 乘用車車船稅按排氣量分為七檔征收,年基準稅額從1.0升以下最低的60元,到4.0升以上最高的5400元,最大差距達到90倍。具體而言,對占現(xiàn)有乘用車總量87%左右、排氣量在2.0升及以下的乘用車,稅額幅度適當降低或維持不變;對占現(xiàn)有乘用車總量10%左右、排氣量為2.0升~2.5升(含)的中等排量車,稅額幅度比原來增加3%左右;對排氣量為2.5升以上排量的車型,稅額幅度比現(xiàn)行稅額幅度有較大提高。相比老標準,新稅法避免了一刀切,征稅結構更加細化,征稅范圍也更加廣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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