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8公職人員吞25萬放行未檢豬肉
來源:東南網(wǎng) 2012-06-07 編輯:唐麗萍
東南網(wǎng)-海峽導(dǎo)報6月7日訊(記者 康澤輝 文/圖)每月固定交上幾百元,就能公然銷售未經(jīng)檢疫的豬肉。甚至,賣病死豬肉被抓獲,交筆暫扣款,還能接著賣。這樣的事情,你能想象?不過它就真實地發(fā)生在了龍巖市新羅區(qū)。 1999年至2011年8月,新羅區(qū)牲畜定點屠宰辦公室(下簡稱定點辦)的8名公職人員,以罰代管,截留暫扣款,吞下金額達25.35萬元,卻放行了上萬頭未檢疫生豬、50萬斤未檢疫豬肉和1400多斤病死豬肉。 5日上午,這8名公職人員被新羅法院一審判刑。被告人、定點辦負責人、61歲的章某豪,刑期最長,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沒收財產(chǎn)2.5萬元。 被查獲病死豬肉照樣流入市場 為了規(guī)范未經(jīng)定點,擅自屠宰生豬的行為,同時監(jiān)督定點屠宰場的日常運作,1999年,龍巖市新羅區(qū)經(jīng)濟貿(mào)易委員會,申請設(shè)立了這個管殺豬的17人部門——— 新羅區(qū)牲畜定點屠宰辦公室。 2009年3月,定點辦改組,剩下8名公職人員。章某豪是辦公室負責人兼督察隊隊長,林某云和連某偉是副隊長,劉某正是副主任,蘇某攀主要負責財務(wù),另外還有隊員李某勇、張某江和黃某麒。 平日里,這8人就分成兩組。一組以章某豪為分隊長,另外一組則由林某云負責。市區(qū)范圍外加郊區(qū),兩個小組分包市場負責。 養(yǎng)貓抓鼠,但是這8只管殺豬的貓,似乎并不抓老鼠,而是沖著“人民幣”,和老鼠勾搭在了一起。 2010年5月左右,定點辦在西陂鎮(zhèn)某村的李某材家中,查扣了700多斤病死豬肉。在李某材上繳了1.5萬元罰款和3000元垃圾處理費之后,定點辦竟然讓李某材自行處理病死豬肉。在定點辦平分暫扣款的同時,這些病死豬肉流入了市場。 2011年2月,黃某水運載7箱病死豬排骨,重達400多斤,準備托運到泉州。在龍門鎮(zhèn)加油站附近卸貨時,被定點辦查獲。黃某水被罰款2萬元。而章某豪沒有銷毀病死豬排骨,反而轉(zhuǎn)送給長汀人吳某聰,造成這些排骨流入市場。 根據(jù)起訴書,定點辦收取暫扣款后,再度讓1400多斤病死豬肉流入市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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