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犯獲死刑坦白交代20年前命案
來源:北京晚報 2012-11-26 編輯:黃水來
石景山人劉書魁因搶劫并殺死被害人,而被法院判處死刑。在最高院核準(zhǔn)期間,劉書魁又坦白交代了一起20年前的殺人案。今天上午,劉書魁因涉嫌犯搶劫罪,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審。 “律師,我弟弟又坦白交代了一起案件,能不能獲得減輕處罰???”開庭之前,劉書魁的姐姐流著淚詢問辯護(hù)人。辯護(hù)人有些無奈地告訴她:“你想,上次審的時候他只殺了一個人,殺一個人判死刑的都多的是,這次他雖然坦白交代了,但又多了一條人命。我只能盡力辯護(hù)了。” 劉書魁今年52歲,石景山五里坨人。他在2005年8月5日就因妨害公務(wù)判拘役5個月緩刑6個月,2008年3月因搶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半。在2009年4月,劉書魁被提前刑滿釋放。從監(jiān)獄里出來僅僅3個月,劉書魁的高血壓又犯了,再加上家庭矛盾,于是就產(chǎn)生了搶劫的想法。“我對孩子說,叫你再也看不到我。”劉書魁說,他從報紙上看到賣鋼琴的廣告,于是和被害人張某聯(lián)系。 2009年7月7日11時許,劉書魁攜帶手套、尖刀等作案工具,戴著墨鏡和帽子,來到張某家,他以購買鋼琴要看貨的名義,進(jìn)入被害人張某的房間內(nèi)??吹街挥袕埬骋粋€女性在家,劉書魁就向張某要錢,張某不從并大聲呼救,于是劉書魁用電線勒頸部等暴力手段,致張某死亡,后搶得張某100元及手機(jī)、MP3等物,所搶物品價值僅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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