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副處級官員大肆斂財7000余萬
來源:法制日報 2012-12-10 編輯:黃水來
但這種利用隱形權力受賄的形式,曾給檢察機關查辦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妻子利用丈夫的職權獲取工程,妻子又在有些工程中付出了一些勞動,這種獲利既有合法的又有非法的,有時很難區(qū)分。”衡陽市檢察院公訴局局長蔡藝向記者透露,這種新型受賄形式使檢察機關在界定受賄金額方面有一定的難度。 衡陽市檢察院查明,顧湘陵、吳利君夫婦共同利用顧湘陵職務之便為羅昕、徐斌輝(二人均另案處理)介紹18筆設計業(yè)務,收受羅某、徐某所送業(yè)務費,共計人民幣204.64068萬元。 檢察機關還指控,顧湘陵有16套住房,其中包含在北京、長沙的兩套別墅,其家庭財產(chǎn)折合人民幣11594.3591萬元,顧湘陵、吳利君夫婦能夠說明來源的財產(chǎn)有6650.756429萬元,馬來西亞幣0.5萬元,尚有4943.602671萬元人民幣的財產(chǎn)顧湘陵本人不能說明來源。 同時,吳利君在明知顧湘陵交給其保管的財產(chǎn)中有受賄所得的情況下,為掩飾、隱瞞顧湘陵的受賄所得及受賄所得收益,減少其夫妻名下的家庭財產(chǎn)數(shù)額,將5577.426371萬元財產(chǎn)及收益存放至他人名下或轉移至香港匯豐銀行予以窩藏、轉移。因此,吳利君還被控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涉嫌犯罪總金額有七千多萬,這是我們迄今為止查辦涉案金額最大的一樁官員職務犯罪案件?!眲⒔ǔ上蛴浾呓榻B,為了偵辦好此案,衡陽市檢察院分別從南岳、衡東、石鼓、衡南等12個基層院抽調(diào)了50多名干警,用了9個月時間才完成調(diào)查取證任務。 由于案情重大,整個案件庭審估計要三天左右時間。(劉希平 李衡南 李建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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