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交通擁堵 誰來為救護車開道
來源:人民日報 2012-12-13 編輯:黃水來
學者點評 要法律細則 更要法律意識 本報記者 楊文明 救護車鳴笛,卻鮮有車為其讓道,慘烈的救援結果帶來慘痛的教訓。對此,有法律學者認為,這個問題不是有法不依問題,或者執(zhí)法不嚴問題,而是堵車導致沒有條件執(zhí)法。 如何通過法律手段解決救護車受阻問題,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長王敬波教授說,要避免社會車輛占用應急車道,確保應急車道暢通;細化規(guī)定社會車輛在沒有應急車道的路段如何避讓?! ?/p> 是否可以對不避讓的車輛加大處罰力度?王敬波說:“如果僅僅立法加大處罰力度,卻無法執(zhí)法,那還是沒有效果。制定避讓細則當然非常重要,但執(zhí)法都是需要成本的,關鍵還是要逐漸培育主動避讓的意識和觀念。越在擁堵時,這種主動避讓的觀念越重要。為應急車輛讓路是道路交通法的基本要求,落實時最主要的還是依靠守法意識。這也是全民法律意識的具體體現?!?/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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