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太多 但別越過邊界 “泉州一超市男老板呵斥賣菜老阿婆”,昨天,這事應該是“泉州馬路頭條”,在這場風波里,除了憤怒,譴責,惡搞,還有一部分不同的聲音,需要表達。 街頭的小沖突,從譴責逐漸變成一場網(wǎng)民狂歡,這在泉州還較少遇到。 不僅巨量網(wǎng)友表達了或溫和或激烈的觀點,還有人趕赴現(xiàn)場,用詞骯臟者也不乏其眾。部分網(wǎng)友甚至脫離事件本身,人肉搜索和PS“表情包”傳播,自己成為新聞的一部分,甚至是主角。 男店主掀老阿婆的地攤,威脅制止他的熱心女市民,展現(xiàn)了一種暴力、一種欺凌。這種欺凌是壯年對老年的,男人對女人的,有力者對無力者的。網(wǎng)友投射其中的憤怒,是對弱者的保護,對正義的守護。 男店主顯然應承擔責任,同時受到輿論批評。問題是,該受到怎樣的責罰,經(jīng)受怎樣的批評? 其一,法治社會的基本原則:罪刑法定、責罰對等。即,你犯多大錯,就承擔多大責任。如果僅因為情感或價值觀難以接受而無限放大責任,諸如有人別車你就撞他,學生做錯題你就打他,那么人人都不安全。同樣,之前有人呼吁買賣兒童者都須判死刑,基于道德和價值觀的審判,忽略法治原則的憤怒,無疑是粗鄙的。 這一次,人肉、PS惡搞、公布電話騷擾,顯然都是超出責罰對等的暴力,是必須抵制的以暴制暴。 其二,輿論干涉當遵從邊界原則,即是否導致無辜者卷入,或可能導致嚴重的后續(xù)反應。前者比如其家人遭到騷擾,后者則比如過大壓力使事態(tài)升級,甚至出現(xiàn)傷害別人或者自我傷害。 一位女同事就敏感地問我:如果辱罵者是位普通女性——說實在的,這事發(fā)生的可能性并不低——那么,遭遇上門聲討,乃至辱罵騷擾,她可能在重壓之下自殺——這種事也不是沒發(fā)生過。 我還想說的是,手機時代,尤其是微信朋友圈,幾乎都是自己圈層人所帶來的信息、情感。和微博不同,這些信息和情緒幾乎都是單向度的,是固定輸出或自我反射的,所有判斷和情感表達都在反身加強而不是自我審視,情緒化就是反理性,只會激化矛盾。 敢愛敢恨,敢怒敢言,既是個人權利,也有助于建設社會共識,但別越過輿論邊界——真理往前多邁一步就是謬誤。 而現(xiàn)今我們常面臨的尷尬是:評論太多,真相根本不夠用;或者說,情緒太多,事件根本不夠用。 網(wǎng)上帶來的暴力和撕裂,連拍視頻的熱心女士都不愿看到(事后她已刪除了視頻)。熱情,乃至善良,往往還不夠;基于真相的討論,合理的情緒表達,才是可接受的。 (泉州 環(huán)竹/文) 同情弱者不能成為憤怒的狂歡 橫眉怒目的超市老板大聲呵斥白發(fā)的賣菜阿婆,從視頻流出后,不到1個半小時里,超市老板儼然已成為“泉民公敵”了。強與弱的力量對比,觸動了網(wǎng)友敏感的神經(jīng),因為我們都同情弱者。辱罵、不尊重老人的行為要譴責,網(wǎng)友憤怒也合情理。 超市老板沒有及時出來道歉,也進一步刺激網(wǎng)友的神經(jīng),于是乎,憤怒的情緒開始向“狂歡”升級,甚至有網(wǎng)友制作出超市老板的“表情包”,廣泛流傳。 不禁想想,同情弱者難道就可以不顧一切地“懲罰”犯錯者嗎?清華大學教授劉瑜曾說過:“憤怒之所以會上癮,大約是因為憤怒是通向正義感的捷徑。”而手機、網(wǎng)絡的發(fā)展又給了我們憤怒表達的平臺,但是憤怒不是發(fā)泄,它也有邊界,我們不能讓同情弱者成為憤怒的“狂歡”。 憤怒是一把雙刃劍,如果不節(jié)制,憤怒也會發(fā)展成傷害,或許還要為此付出代價。 (泉州 獨立韓秋/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