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標”擋在門外的電動車何去何從
據(jù)中國自行車協(xié)會助力車委員會主任委員陸金龍介紹,《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制定于1999年,規(guī)定“最高時速不超過20公里,整車質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十年來,修訂電動自行車技術標準的呼聲越來越高,但國標遲遲未作修訂,而市場中幾乎所有的電動自行車,都已超出該標準。
陸金龍表示,全國有2394家電動車生產企業(yè),如果按照新標準重量限制在40公斤,那全國符合條件的也只有10家,兩千多家企業(yè)將要退出市場或將面臨倒閉。目前中國自行車協(xié)會將向國家相關職能部門提出申請,暫緩實施電動摩托車新國標。
倪捷見證十年經濟飛速發(fā)展帶來電動車的更新變代全過程,他告訴記者現(xiàn)在的市場環(huán)境下生產出符合國標40公斤的電動車將必然會被市場所淘汰。97年公司生產的第一輛電動車的重量不到30公斤,但是現(xiàn)在城市化建設里程越來越遠了,里程和重量是成正比的,用重量換里程值,超量是必然的。
新“國標”公布后,浙江電動車商家普遍反映電動車銷量下降,消費者在購買時不斷詢問是否符合新國標問題,商家予以否定回答后大多數(shù)消費者轉身離開,電動車銷售陷入僵局。 面對電動車新“國標”要求,倪捷希望國家妥善處理,調整政策。
浙江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張國華多年來一直在關注電動車的安全,作為私家車主與多數(shù)市民意見相反。他認為,雖然存在電動車背后是中國十分之一的人群民生的大問題,也是2000多家電動車企業(yè)的利益博弈,但交通安全是立法宗旨。經濟利益需要考慮,從利弊得失來講交通價值遠遠超過經濟價值。他建議國家出臺相關配套政策,像早年杭州推出的快速公交車道一樣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使安全價值與經濟價值不產生沖突。
浙江自行車協(xié)會一位不愿意透漏姓名的負責人告訴記者,現(xiàn)在的電動車標準還是由10年前制定的,隨著電動車的發(fā)展原來舊的標準遠遠已經跟不上市場發(fā)展。至今還沒有接到上級官方消息證實,40公斤以上電動車為“電摩”,如果將電動車在機動車道上行駛,將產生更大的安全隱患。政策到底該怎么走還不確定,我們只能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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