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職人員在工作時間飲酒、在公務接待中強行勸酒和逼酒者將被問責。近日,昆明市出臺針對公職人員的“戒酒令”,在全國首開公職人員勸酒挨罰先河(12月17日《人民日報》)。
此類戒酒令看過不少,但對公職人員勸酒挨罰的確罕見,只是其操作性很是令人擔憂。
“在工作時間飲酒將被問責”,請問有多少公宴吃請是在工作時間?中午和晚上如果算是工作時間,那只要有公宴的地方就有公款飲酒,豈不是“抓不勝抓”?如果這兩個時段屬于非工作時間,那此項規(guī)定豈不是多此一舉?
“在公務接待中強行勸酒和逼酒者將被問責”,哈哈,只要是參加過吃請的人都知道,像此規(guī)定中的“強行勸酒和逼酒者”微乎其微,反倒是在兩廂情愿之中達到了某種默契,還要強行和逼迫嗎?再說,即便有人強行勸酒或者逼人喝酒,又由誰來監(jiān)督?在場喝酒的不會舉報,難道還要紀委的同志緊隨在左右“取證”?
對公職人員下不下“戒酒令”,無需組織上像制定“小學生守則”那樣事無巨細,如果制度的執(zhí)行不是很走樣,那對照黨紀政紀條令以及公務員規(guī)定,誰違反規(guī)定依規(guī)嚴肅處理就是了,地方上事無巨細地重復來重復去,反倒讓本為嚴肅的法規(guī)被大打折扣。
此外從源頭上控制好公款吃喝的經(jīng)費,讓更多的公職人員根本就無酒可喝,至少不像現(xiàn)在這樣想喝就喝,那是否會使在工作時間喝酒的問題不再突出?公務接待中強行勸酒和逼人喝酒的現(xiàn)象是否也就無爭議可言?當公款吃喝不再肆無忌憚,強行勸酒和逼人喝酒豈不成了“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公職人員的酒當然要戒要禁,但不是這樣的從末端禁法,更不該是如此漏洞百出??瓷先ス毴藛T勸酒挨罰在全國首開了先河,但實際上這有點像是隔靴搔癢、不著邊際,說得再不客氣一點,不許公職人員飲酒倒像是自己醉了之后在胡亂發(fā)號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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