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引起輿論廣泛質疑的“冷水江市人事局局長之子未畢業(yè)直接當公務員”事件,湖南冷水江市、市政府經過調查證實,網帖和媒體報道的情況基本屬實,決定責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編辦取消原市人事局局長曹長清之子曹博文的聘用資格,責成紀檢、監(jiān)察部門組成調查組,依法依規(guī)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與近期各地發(fā)生的多起用人腐敗事件一樣,冷水江市的這起“官二代權力世襲”丑聞,也呈現(xiàn)出如下三個典型特點。
其一,事情敗露乃出于偶然而非必然。如果不是偶然被網友和媒體曝光,這樣的事情原本可以在內部操作得天衣無縫,外人根本無法知曉,也就完全無從監(jiān)督。以這種形式被網絡和媒體曝光,目前看來只能說是小概率事件,正如冷水江市人事局某副局長所言,“如果這個事你們查,還多的是”——像這樣照顧“官二代”進入官場世襲權力之事,在其他一些地方和部門,其實也是盛行已久的潛規(guī)則,只不過大部分并未被曝光而已。
其二,事情敗露之后,以推卸責任為目的、以巧言狡辯為能事的危機公關機制迅速啟動。在冷水江市人事局局長曹長清的《請求安排子女工作的報告》上,有冷水江市委書記劉小龍的批示“請志光、偉志同志予以關照,研究解決”,有常務副市長陳偉志的批示“擬同意安排到市財政局事業(yè)單位,請何市長批示”和市長何志光的批示“同意”,白紙黑字,清清楚楚。這足以說明,市委書記、市長、常務副市長等市委市政府領導,不但認可了曹長清安排子女工作之請的合理性,而且分別作出了實際的安排,毫無疑問,他們對此不但應當承擔領導責任,而且還應當承擔具體責任。然而,冷水江市發(fā)布的初步處理意見,卻說什么“財政局下屬的工資統(tǒng)發(fā)中心當時屬于事業(yè)單位,急缺人手”(事后才知道該中心屬于“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應當“凡進必考”),加之曹長清的兒子專業(yè)對口,所以就批準了這個人事安排方案。言下之意,市領導作出上述批示沒有任何不妥,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其三,“大魚”推卸了責任,再象征性地處理幾個“小蝦米”,問責就可望順利完成。冷水江市發(fā)布的初步處理意見,已經為處理“小蝦米”埋下了伏筆——冷水江市編辦主任鐘萍說,市編辦沒有把好用人關,“相關的經辦人員以為曹博文已經大學畢業(yè)了,就開出了冷水江市行政、事業(yè)單位編制使用通知單”。瞧瞧,惟一需要承擔責任的只是“相關的經辦人員”,而且,這些經辦人員的過錯,屬于無傷大雅的“技術性失誤”。如此一來,即便是追究“相關的經辦人員”的責任,也只能是裝模作樣地“打一巴掌揉三揉”就OK了。
“官二代權力世襲”丑聞曝光,坊間網上吵吵嚷嚷沸反盈天,其實這樣的事情見多了,當事地方和部門已經形成了一整套堪稱完備的應對機制,輕而易舉就將輿論的壓力化解于無形。真正應當對丑聞承擔責任的“大魚”安然無恙,被究責的“小蝦米”充當了替罪羊,不過是暫時受點兒委屈,作為“護駕有功”之人,他們日后更可能被加倍補償和獎賞。長此以往,官民之間原本已經存在的情緒對立和惡意相向,也將愈演愈烈。
不妨看冷水江市將如何“依法依規(guī)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以筆者之不才,如果不幸而言中,實在是哀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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