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在嚴重學術不端行為,2005年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獲獎項目“渦旋壓縮機設計制造關鍵技術研究及系列產(chǎn)品開發(fā)”,被科技部公開撤銷了其昔日獲得的國家科技獎項。
應該說,這是遲來的懲處。西安交大能動學院原教授、博士生導師李連生,為該科技進步獎項目的主要負責人之一。早在2007年底,西安交大6名老教授就李連生獲獎項目中存在造假、侵占他人學術成果進行拼湊和包裝等嚴重學術不端問題,聯(lián)名進行實名舉報。6名老教授連續(xù)兩年多實名舉報,可見舉報之艱難,在舉報期間,6名教授卻不斷被校方領導約見。校方還對教授表示,“現(xiàn)在高校弄虛作假成風,你們不要大驚小怪”。如果不是6名老教授的一再堅持,恐怕不會有今天的“好結果”。
受利益的驅使,出現(xiàn)造假教授是正常的,但不正常的是,學術造假成本居然如此之低。一方面,如果不是舉報人付出太多的代價,如果不是舉報人一再堅持,大多會不了了之;另一方面學術造假受到的懲處太輕。即便是被懲處,也是時間拖得太久,且只是被取消獎項,被解聘。其實,學術造假與欺詐有何本質區(qū)別?為何不能受到法律的懲罰?更重要的是,面對學術造假舉報,高校竟然會端生出“護牘”行為,對造假者進行種種的“保護”,對舉報者進行百般刁難。
為何我們的學術造假如此之多,這就需要深思。雖然教育部曾要求嚴肅查處學術造假行為,但如何做到嚴肅?這顯然是個至關重要的問題。不解決,學術造假就像官員腐敗一樣,會不斷涌現(xiàn)。
學術造假想要減少到最低,必須做到學術造假被發(fā)現(xiàn)的概率很高,學術造假舉報通道很順暢,懲罰力度很給力。唯其如此,才能讓那些造假者望而卻步?,F(xiàn)在既沒有對學術造假者進行法律層面的懲罰,又沒有專門的獨立機構來接受學術造假舉報,對學術造假的處理往往處于“內部封閉狀態(tài)”,靠的是高校個別人的“學術良心”。
據(jù)報道,近年來,中國科研論文發(fā)表數(shù)量突飛猛進。最新數(shù)據(jù)顯示,中國的期刊論文數(shù)量已超過美國,位居世界第一。數(shù)量第一的背面竟然是,這些論文的平均引用率排在世界100名開外,有價值的論文極少。眾所周知,論文最講究的是質量,質量差,再多的論文也毫無意義。(郭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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