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見義勇為:只有借口沒有理由
www.fjnet.cn?2012-02-15 16:09? 楊燕明?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日前有媒體報道,江西貴溪市青年潘輝強勇斗持刀歹徒身負重傷后,申請“見義勇為”榮譽稱號卻因為早年有案底而遭當?shù)赜嘘P部門拒絕。此事在網(wǎng)絡上引起爭議。(2月14日中國之聲《央廣新聞》) 潘輝強救人之時,他稱自己并沒有想過得到什么,從天而降的“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申請,則讓他有點小高興,而拒絕的理由則是“早年有案底”,再次讓他跌入谷底。這瞬間的“冰火兩重天”,的確讓人難以接受。當引發(fā)爭議之后,有關部門又表示,并非“早年有案底”拒絕,而是經(jīng)費緊張名額有限。對這樣的說辭,公眾早已不買賬,尤其是“差錢”之說,更是掀起輿論高峰。 我們常說,這年頭,誰沒點歷史與過往?是的,年輕人,我們都做過一些很“二”很激進的事情,誰也無可否認,而曾經(jīng),很多人也可能有些人生的“污點”,這也無傷大雅。畢竟,歷史的終究是歷史,現(xiàn)實的才是真實的。我們對待歷史,應該以歷史的眼光去看待,而不應用現(xiàn)在的眼光,緊緊盯著過往,這沒有多大的意思。畢竟,當潘輝強見義勇為時,他的行動已經(jīng)說明了一切,之后所有的說辭,都是蒼白無力的。如你所知,沒有任何的辯解與說辭,可以改變潘輝強見義勇為的事實。 而這,在相關規(guī)定中也明確表示了,按照《江西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辦法》,只要存在為保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財產(chǎn)安全的,就應當確認為見義勇為行為,并根據(jù)事跡的影響程度,分別由省、市、縣(區(qū))進行表彰和獎勵。顯然,對見義勇為而言,從來不存在指標一說,只要符合就是,沒有任何的可供討論的余地。對此,華南師范大學政治與行政學院教授談方也表示,見義勇為只要符合標準就應該獲得。 從這看來,拒絕見義勇為,顯然是只有借口沒有理由。其實,對見義勇為者,真的無需糾結(jié)于過往,而應遵循于相關規(guī)定。更不該讓見義勇為者流血又流淚,須知,當見義勇為也需要通過“競爭”選舉出來的話,那對見義勇為的傷害,是極大的,而對社會冷漠氣息的助長,也是無可估量的。當小悅悅、見死不救、見人不扶等類似悲劇頻頻發(fā)生時,對待見義勇為,我們唯有盡最大的力量去支持他們的行為,才可能紓解縈繞在你我周邊的冷漠。 至于有關部門的解釋:經(jīng)費不夠名額有限。這顯然是站不住腳的,任何一個積極主動作為的部門,都會去想辦法解決這樣的現(xiàn)實難題。更何況,名額有限經(jīng)費不夠的旨歸就一點:缺錢。但其實,這根本就不是一個問題,無論是通過財政支持還是通過民間融資,都可以解決這樣的問題。當一個本可以解決的問題,卻被人拿來說事時,其最大的可能只有一個,那就是一些人意圖找一些理由當推卸責任的擋箭牌。 |
- 責任編輯: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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