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花”法官被追責的司法意義
www.fjnet.cn?2012-04-24 22:03? 朱永杰?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有錯必糾,實事求是,這種堅持真理堅守公正的態(tài)度和做法,永遠為人樂道和贊許,人民滿意,社會肯定。河南實行錯案責任終審追究制的第一個工作日,有800多人到高院反映問題,信訪件也明顯增多。對此,張立勇表示,雖然法官增加了工作量,但是只要把上訪理解為一個矛盾暴露的過程,矛盾是推動社會進步的,只有揭露矛盾,才能解決矛盾,矛盾解決了,上訪量就會減少。是的,上訪不是洪水猛獸,恰恰是解決各種矛盾“堵不如疏”的良機。有錯必糾就是一個不二法寶。 錯案是可以完全避免的嗎?只要堅持無罪推定、疑罪從無的原則,理論上是可以避免的。在法院,起碼非法證據要排除,有疑點的證據不能認定,如果確實是疑案,必須宣告無罪,而不能“掛”起來或從輕發(fā)落,不能讓無辜的人在監(jiān)獄里多呆一天。比如,像趙作海案,河南高院連夜審查案卷,連夜召開審判委員會,連夜召開合議庭進行再審,天一亮就宣告他無罪。 哲人培根說過,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決,其惡果甚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只是弄臟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決卻弄臟了水源。因此,錯案責任終審追究制度就是在防止“水源”被弄臟被污染。如果說我們的“水源”已經臟了,那么,這項制度就是在凈化“水源”。河南陜縣“眼花”法官被追責,只不過一朵漂亮的水花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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