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劉姓消費者反映,自己實名購買的火車票丟失后,憑身份證只能掛失補票,但不能退票和改簽。記者向12306反映這一問題,詢問能否向鐵路總公司提出合理建議,工作人員再三強調這是規(guī)定,不能幫忙代轉。(6月4日新華網) 退票改簽是乘客的權利。實名制購票后,個人身份信息與車票掛鉤,從技術上說,本應讓退票改簽變得更簡單而不是更復雜。如今“能掛失補票卻不能退票改簽”,鐵總出臺此“規(guī)定”,大約存在這樣的擔心,由于乘車時實名制核查不嚴,假如丟票后退票或改簽,那么,如果票被旁人撿到或本來就沒丟,豈不是能“混”上車白坐,或者多坐一次車? 鐵總的“規(guī)定”看似有道理,但細想之下,如果掛失后的車票及時注銷,檢票環(huán)節(jié)嚴密無漏,則上述情形根本就不會發(fā)生。也就是說,出此規(guī)定的根本原因是鐵總在實名制購票的管理上存在漏洞,而漏洞帶來的后果卻要讓乘客埋單——明明是鐵總工作沒做好,卻要求乘客放棄自己的權利,這不是霸道是什么?此其一。 其二,無論消費者的訴求是否合情合理,都有提建議的權利,何況是爭取個人正當權益的訴求?可是工作人員這個“再三強調這是規(guī)定,不能幫忙代轉”的回應就讓人不理解了,莫非鐵總是聽不進任何意見的?就算這只是“個別”工作人員的態(tài)度問題,難免令人想起“鐵老大”長期以來種種有“霸王”嫌疑的條款和言行,比如站票與坐票同價,動車票錯過車次可改簽、普通票只能作廢等等。 每次疑似“霸王條款”引發(fā)爭議,鐵總都有理由。問題是,有理由并不意味著這些理由就足夠客觀充分,更不意味著能取得消費者的認可;但不論消費者的質疑如何激烈,卻很少看見鐵總積極回應,或承認自己的“規(guī)定”有不合理之處。這種對民意的冷漠,源自建立在壟斷地位上的壟斷思維,不過,在鐵路市場化改革的大勢下,此等霸氣總有一天會被服務消費者的市場化思維所取代,只是,到那天消費者眼中的“鐵老大”形象還扶得起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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