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明通小學踩踏事故發(fā)生后,深刻反思原因,及時打上補丁,處理責任人員,都是需要的;對傷亡學生家屬進行事故賠償,也是需要的。記者28日從中國大地保險云南分公司獲悉,目前,傷亡學生的保險理賠工作正在緊張進行。每名因事故不幸身亡的學生,家屬最少可獲得80萬元賠償金。 一個“最少”,留下了不小懸念。80萬元賠償從何而來?既然談到最少,最多又是多少呢? 中國大地保險云南分公司辦公室主任李孟坪介紹,學生們涉及的保險賠償具體分為兩部分:一是屬于政府采購項目,由政府統(tǒng)一購買、由人保和大地保險等多家公司共同承保的校方責任險。昆明市九年義務(wù)教育學校均統(tǒng)一購買了這一保險。按保險條款,每名學生家屬將獲得80萬元賠償金,各保險公司將按照承保比例承擔賠償責任。由此可以看到,80萬元賠償是就此而來的。 不談保費只談賠償,是沒有任何實質(zhì)意義的。人們不禁想問,“校方責任險”的保費是多少?中國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網(wǎng)站發(fā)布的“2013年768期”——一條標題為《云南保監(jiān)局:云南省校方責任險取得實效》的信息,特別表揚了云南省校方責任險覆蓋面和保障程度不斷提高。提供的“2010年-2013學年度云南省校方責任險承保情況”顯示,每名參保學生平均保費5元/年,其中2013年參保學生總數(shù)為6026140人,保費總額30130700元,投保率100%。5元保費,賠償80萬元,如此說來還算靠譜。 還有一部分是由學生家長自愿購買的學生平安保險,這也是“最少80萬元”的理論來源。據(jù)介紹,每一位學生的保費為50元,死亡學生可賠償9000元,受傷學生的賠償則是在9000元以內(nèi)報銷醫(yī)療費。目前初步核實6名死亡學生中,有5名購買了該保險,另一名死亡學生和受傷學生購買該保險的情況,仍在排查當中。也就是說,投保了50元,最多賠償9000元。由此不難看到,如果沒有其他賠償,僅是兩種保險疊加,所謂的“家屬最少可獲得80萬元賠償金”,最多不會超過81萬元。 現(xiàn)代社會應(yīng)有契約意識,賠多少、怎么賠,只能根據(jù)約定辦。但把兩種險對比一下,人們依然“驚呆了”。由政府部門招標采購的“校方責任險”,生均只要5元,最高賠付80萬元;而學生自愿購買的“學生平安保險”,一年保費50元,最高賠償9000元。如此懸殊的比例,具有合理性嗎?一般而言,“商家無利不起早”,保險公司永遠不做賠本買賣,由此推斷在“校方責任險”上,保險公司依然有利可圖。推而及之,在“學生平安保險”上,保險公司又要賺多少? 小學踩踏事故引出了保險之問。我們總是在喊再窮不能窮孩子,具體到學生保險上,也應(yīng)該是堅持公益先行,即便賺錢也該合理有度。對照這一標準,“校方責任險”算是一種“良心險”,可“學生平安保險”又算什么呢?聯(lián)想到現(xiàn)實中,雖然“學生平安保險”聲稱自愿購買,但校方依然通過各種方法來勸、誘、逼學生家長購買,難道正是因為利潤巨大,背后有故事嗎?踩踏事故需要重視,有關(guān)學生保險的利潤問題,恐怕也得引起重視。 喬杉(江蘇 職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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