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捐綠化費,不是提高綠化效率良策
2016-04-05 15:39:58?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甘肅臨洮是國家級貧困縣,這里的機關干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并不算高,但從2013年開始到2015年,每年春季有一個月發(fā)的工資被扣除10%,臨洮縣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是綠化費。臨洮縣財政局農財股長符天軍說,3年一共扣了1380萬元,用于全縣的植樹造林,他們沒有截留,現在還有結余280萬元。(4月4日 央視) 國務院廢除林業(yè)部門的綠化費后,甘肅臨洮征收綠化費的做法已經師出無名。政府焦慮生態(tài)環(huán)境的惡化,這可以理解,可是,激勵民眾提高綠化熱情是政府的事,用行政手段強制扣發(fā)“綠化費”的做法,既簡單粗暴急于求成,恐怕也于事無補,同時也有違法的嫌疑。 為什么非要采用強捐綠化費的手段督促干部職工綠化呢?政府激勵民眾植樹綠化,甚至強迫職工干部捐綠化費,但又不明確民眾的權益,最終導致了他們植樹的熱情銳減?,F實中,農村老百姓都喜歡植樹,每年三月,田間地頭,自留地,河溝岸邊,見縫插針,都密密麻麻地載上樹木,因為植樹能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雖然老百姓的覺悟中沒有維護生態(tài)的宏遠,但個人的私益不經意間就可以促成了這個目標。 甘肅臨洮縣政府強捐綠化費,導致干部職工不滿,其根源就在于只讓職工干部“義務”植樹,而沒有明確他們的收益。每人每年平均被捐400元,樹木成材后,賣了錢歸有沒有職工干部的份,他們只負責出錢的義務,而沒有利益分配,這豈不是強奪豪取嗎?再者,這筆費用的監(jiān)督又不具有較高的透明度,誰能確保其中沒有權錢交易?因此,綠化費備受質疑也在情理之中。 強捐綠化費,顯然不是提高綠化效率良策。其實,想提高民眾的綠化熱情并不難,但問題出在“義務植樹”上。竊以為,如果政府規(guī)劃出可以植樹綠化的國有地塊,讓所有民眾通過參與“出資眾籌+收益共享”的模式,就可以達到提高綠化率、提升綠化效果的目的。當然,因為土地資源是國家或集體的,植樹后的收益要按一定比例交給政府。明確產權收益之后,植樹人必然會想方設法地呵護樹苗,這遠比強捐綠化費的效率更高。 植樹造林不能僅僅靠倡導,也不能采取行政手段強制,更不能亂設政府收費項目,變相克扣工資。若想在全體公民心里植下綠色的種子,政府就應當改變強征綠化費的思路,嘗試放權于民,讓老百姓大膽地植樹綠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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