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惡的不是血腥,而是遮蓋的黑手
來源:東南網(wǎng) 2011-07-04 編輯:黃水來
如果說李昌奎的罪惡是殺人,那么我們有些部門在面對事實時的無視更是一種罪惡,這種罪惡觸手可及,這里很難不讓人懷疑終審判決時有一雙黑手在操作整個案件。什么是罪惡?有人犯罪的時候,是罪惡;但有人犯罪時,得到的庇護,那是更大的罪惡。其實社會缺少的不是法律,而是執(zhí)行法規(guī)的人是不是心存正義,是不是還有良知。殘暴的行為被殘酷的掩蓋下去,血腥的罪行被遮掩了去。當李昌奎犯下奸殺弱女、殘害幼童的時候,我們恐懼的只是他一個人的殘暴。但今天,我們看到某些人在為罪行曲意辯解和遮掩時,我們所有的人都在顫栗。因為我們在害怕,當這種事件今后發(fā)生在我身邊時,我還能找到公理嗎? 藥家鑫案件的審理可以說是民意戰(zhàn)勝了法律,逼使西安高院在半年的時間就審理完并結(jié)案,而欺實馬事件中的胡斌也因為民意和網(wǎng)絡(luò)對此事的追討而被關(guān)進了監(jiān)獄,就連李啟銘的爸爸李剛也被免職,但本次的李昌奎故意殺人案為何我們的高院會拖了將近一年才判?更讓人疑惑的是自首就能輕判的法律,居然是高院杜撰出來的。如果殺人后自首就能免死,那么誰還會把法律當做神圣的。藥家鑫事件中,時評人喬志峰曾激動的說:殺人償命,天經(jīng)地義。說的再多,也改變不了他殺人的事實。 死緩就是保命,這是在中國已經(jīng)被認成共性了。云南高院的改判死緩分明是在愚弄受害者家屬,蒙昧當?shù)氐拿癖?。但,法是國家用來維護正義和真理的,不是被某些人利用的工具。法治國家的體現(xiàn)就是法制的通行和法治的規(guī)范,犯下的罪惡就要受到懲罰。別讓罪惡成為誰家的晚餐,更別讓罪惡能夠流通下去。其實罪惡沒那么可怕,可怕的是掩蓋罪惡的那只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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