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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進購妻子送貨 “販毒鴛鴦”同落法網(wǎng)
www.uplandwellness.com?2011-11-16 10:02? ?來源:中國法院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一對夫妻夫唱婦隨,丈夫伙同他人進購毒品,妻子幫忙送貨,結果雙雙落入法網(wǎng)。11月9日,廣西防城港市防城區(qū)人民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錢某某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15000元;判處被告人陳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并處罰金5000元。另一名同案被告人蘇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10個月,并處沒收財產(chǎn)2萬元。
同為“70后”的錢某某與陳某某系一對夫妻,錢某某曾因盜竊被法院兩次判刑共8年6個月,而39歲的蘇某某則因販毒曾被法院判刑2年。2010年12月13日上午,錢某某與蘇某某結伙去外地進購毒品海洛因,當日其將部分毒品賣出。晚上7時許,錢某某在外面打電話叫妻子陳某某賣毒品給吸毒人員李某,陳某某攜帶毒品到防城二橋底與李某正在交易時被公安民警抓獲,當場繳獲3小包毒品,凈重2.68克。后公安民警對錢某某的住處進行搜查,并抓獲錢某某,從其身上及臥室搜繳毒品一批,凈重19.21克。
次日上午8時許,公安民警在錢某某的協(xié)助下,在防城中醫(yī)院門口將攜帶毒品前來交給錢某某銷售的蘇某某抓獲,從其腰包內搜出毒品3包,凈重40.31克。上述查獲的毒品均檢出海洛因成分。另查明,蘇某某于2010年10月份曾販賣1克毒品給吸毒人員謝某。
法院審理認為:三名被告人無視國法,明知是毒品而販賣,其行為均已構成販賣毒品罪。被告人蘇某某和錢某某均系累犯,應從重處罰;被告人陳某某系從犯,且是初犯,目前又要哺育幼兒,決定減輕處罰并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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