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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女孩與母親慪氣離家出走 參加搶劫傷人被抓
www.uplandwellness.com?2011-12-20 17:03? ?來源:寧夏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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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少女與母親慪氣后離家出走,在酒吧內(nèi)結(jié)識不良男子參與犯罪。面對審訊,少女吳某痛哭流涕。
今年11月11日下午,剛剛過完16歲生日且輟學(xué)的銀川女孩吳某(化名),因其在某娛樂場所當(dāng)“公主”被母親訓(xùn)斥,便慪氣離家出走,直奔銀川興慶區(qū)新華東街一家酒吧借酒澆愁。傍晚時,以裴某為首的數(shù)名男子也來到酒吧喝酒,見吳某孤身自飲喝悶酒,裴某前去套近乎。吳某沒有拒絕,且與對方狂歡至深夜。
次日凌晨3時許,吳某隨裴某及其同伙竄至新華街金鳳凰電影院附近,將途經(jīng)此處的行人李某攔下,對其一通拳打腳踢,搶走其一部手機及50元現(xiàn)金。隨后,裴某及其同伙竄至銀川興隆商廈附近故伎重演,不料遭到受害人劉某的反抗。裴某等人持酒瓶對劉某毆打,搶走一部手機及450元現(xiàn)金。在此期間,吳某也不斷擊打受害人面部。
受害人遭到搶劫后立即向警方報案,并提供了嫌疑人的體貌特征及逃竄方向。警方沿途搜尋,在寧園附近將吳某、裴某等人一舉抓獲。接受訊問時,吳某痛哭流涕,懊悔自己因與母親慪氣離家出走結(jié)識了搶劫者。12月19日,銀川市興慶區(qū)檢察院鑒于吳某年幼無知誤入歧途,且系偶犯及從犯,遂對其依法作出了涉嫌搶劫罪但無逮捕必要,不予批準(zhǔn)逮捕的決定。裴某以及主要嫌犯均被批準(zhǔn)逮捕。(法治新報王瀟翊 張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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