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婦聯(lián)新聞> 婦女與法
> 正文
3男3個月協(xié)助賣淫3617次 獲得137萬多元
www.uplandwellness.com?2012-04-24 15:36? ?來源:廈門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廈門網(wǎng)-廈門商報訊(記者 陳光豪 通訊員 思法)這3名男子先后應聘休閑中心上班,在短短的3個月時間里,協(xié)助組織賣淫3617次,賣淫所得137萬多元。思明區(qū)法院近日宣判的這起案件,也是該院近幾年來可計次數(shù)最多、涉案嫖資金額最大的協(xié)助組織賣淫案。
思明區(qū)蓮前西路有家休閑中心,除了經(jīng)營正常的按摩服務外,還組織數(shù)十名女子在休閑中心從事賣淫活動。為此,休閑中心還對按摩技師及賣淫女分別進行編號,并組織培訓。
2010年9月、2010年10月,文某、郭某先后應聘休閑中心;2011年4月,陳某也應聘休閑中心。他們3人明知休閑中心存在賣淫活動,仍擔任現(xiàn)場主管。其中,文某負責組織、召集賣淫女進行賣淫培訓,陳某負責賣淫女的請銷假,他們兩人還共同負責賣淫女的日常管理,即為客人安排賣淫女及服務項目等。至于郭某,除負責管理休閑中心的按摩技師外,還負責購買賣淫物品,并在文某或陳某不在崗時,頂替他們的工作。
2011年8月13日,公安機關突擊休閑中心,抓獲了文某、陳某、郭某3人,并繳獲記載賣淫收入的記賬單。根據(jù)記載單的統(tǒng)計,自2011年5月至8月期間,休閑中心從事賣淫活動合計3617次,賣淫所得137萬元。其中,2011年6月1408次、金額52.9萬元;2011年7月1641次、金額62.4萬元。
近日,因為犯協(xié)助組織賣淫罪,文某、郭某、陳某3人分別被思明區(q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6年、5年、4年6個月,并均處相應罰金。
相關新聞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