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婦女報·中國女網(wǎng)評論員 莫蘭 近段時間,兩則與女性有關的社會熱點新聞在網(wǎng)上引發(fā)大面積輿論潮,至今余波未了。值得關注的是,二者皆為負面新聞,其中一則為寧波市女職工“隱孕”事件,另一則是程序員蘇茂享自殺并指責前妻“騙婚、勒索”事件。盡管這只是兩起極端個案,不能以偏概全,但仍然極大地影響和傷害了女性群體的形象,畢竟前者涉及女性的職場形象、職業(yè)道德、個人誠信問題,后者關乎女性在婚姻、家庭領域的道德和操守——職場、婚姻、家庭,幾乎涵蓋了社會生活的大部分領域。 這兩起事件的背后,折射出當事女性的三觀出現(xiàn)了嚴重偏差。盡管“隱孕”入職可能事出有因,但休完產(chǎn)假后便辭職的做法確實欠妥,影響用人單位聘用女職工的積極性,也傷害了其他女性的利益。而蘇茂享的前妻騙婚和索要巨額錢財引發(fā)當事人自殺,影響非常惡劣,這種希望不勞而獲、企圖通過戀愛和婚姻攫取財富的行為引發(fā)激烈聲討。究其根源,在于她們欠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四自”精神,其所作所為有違公序良俗,對主流價值觀造成了劇烈沖擊,甚至涉嫌觸犯法律,因而受到了社會輿論的強烈譴責。 面對洶涌的輿情,有一點值得注意,即輿論對“隱孕”和“騙婚”個案的放大,嚴重損害了女性群體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厭女心理。對此,我們應該保持警惕,避免以個體替代整體、將個例推導為普遍的欠理性欠客觀的評判。同時,我們也反對媒體在報道事件時使用“毒妻”“惡婦”等帶有歧視性和污名化的用詞,給涉事女性貼上標簽,即使當事人違法,其人格尊嚴也應該得到尊重。 但是,對于少數(shù)女性背離職業(yè)道德,欠缺職業(yè)精神,或者在戀愛、婚姻中通過不法手段謀取財富的此類行為,我們應該堅決反對,該承擔道德責任的承擔道德責任,該承擔法律責任的承擔法律責任,決不能姑息。盡管這并非普遍現(xiàn)象,但也應該由此反思:面對紛繁復雜、價值觀念多元的世界,應該如何把穩(wěn)人生觀、價值觀、婚戀觀? 正如有句英文諺語所言,“只有靈魂過了鐵,人格才足夠剛強。”多年來全國婦聯(lián)所提倡的“四自”精神,乃女性的立身之本、發(fā)展之源,正是靈魂之鐵。無論時代如何變遷,女性都應該努力踐行“四自”精神,將其融入血液中,鑄進靈魂里。當女性真正將“四自”精神貫徹在人生的方方面面,才能成長為具有獨立人格的人,在各個領域迸發(fā)出耀眼光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