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早就明確要求停止別墅類用地的土地供應,可在宿遷卻出現(xiàn)了兩個豪華的別墅小區(qū)。”日前,快報記者趕赴宿遷市湖濱新城,發(fā)現(xiàn)讀者反映的別墅小區(qū)確實存在。宿遷國土、規(guī)劃等相關部門官員們?yōu)檫@些別墅戴上了“低層住宅”的帽子。而記者從湖濱新城的政府網站、夏陽銀湖花園小區(qū)的宣傳廣告中多次發(fā)現(xiàn),他們在對小區(qū)進行宣傳時,使用的均是“別墅”這一詞語,湖濱新城的政府網站上甚至出現(xiàn)了“獨棟花園別墅”這樣的“華麗”稱呼。(2011年8月7日 《現(xiàn)代快報》)。
別墅戴上了“低層住宅”的帽子,不能不佩服宿遷人的聰明,是打擦邊球的高手。宿遷規(guī)劃分局李松介紹說,夏陽銀湖花園、御湖瀾橋掛牌時的容積率均為0.5,至今容積率并未發(fā)生改變。兩個小區(qū)的用地性質均為一類住宅用地,國家相關部門雖然對用地進行劃分,但是對于居住用地,具體怎么建、容積率等問題并沒有定出相關的標準。
“別墅和一類住宅用地沒關系。”當記者提及“別墅”這個字眼時,李松這樣回答記者。兩個小區(qū)的用地是一類住宅用地,建的房子屬于“低層住宅”。“不管是分類用地還是房屋分類中,都沒有‘別墅’這個定義,國家層面也沒有人給別墅下定義?!崩钏烧f:“我們也想找關于‘別墅’的定義,來作為我們平時工作的依據,但是國土資源部、建設部,包括宿遷地方上,對此都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標準?!?/p>
宿遷建設別墅其實也情有可原,試想連國家層面也沒有人給別墅下定義,又憑什么說人家宿遷建的就是別墅呢?其實別墅也好,宿遷其他事情也好,處處都流露著“沒有明令禁止都可以想、可以干”思想, 這種思想一直在傳遞給官員 “行事可以無所顧忌”的信號。
是誰給別墅戴上了“低層住宅”的帽子已不重要,在貧窮落后的宿遷,已建起來的別墅拆掉是不可能的,正如報道中所說,“土地在掛牌時的條件(確定的使用方式、容積率等)都是有導向性的,政府不可能沒有考慮,開發(fā)商也不可能沒有考慮,建別墅是雙方心照不宣的。因此,這里面也不乏開發(fā)商和政府互相串通的可能性?!惫賳T發(fā)展的心情可以理解,唯希望,宿遷的官員們,多一點法治,少一點人治,尤其是在改革思路、改革方法上,不要急功近利,不能再做違背社會和經濟發(fā)展客觀規(guī)律的荒唐事情出來,帶領宿遷人民早日邁入小康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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