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式退學:民主的勝利還是法治的遺落
www.fjnet.cn?2012-07-06 12:09? 王垚烽?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近日,有網(wǎng)友發(fā)帖爆料稱,今年4月26日,河南洛陽十二中一名生物老師發(fā)起了一場“民主投票”,要求全班學生在不讓老師繼續(xù)教課和淘氣學生豪豪退學兩者中二選一。結(jié)果8名學生選了老師,剩下的學生全部投給了讓豪豪退學。豪豪遭勸退后被送往另一所學校借讀,但7月1日再次被要求退學。(7月5日央視) 一名初一學生接連遭到兩所學校的勸退,其自身想必是存在很大“問題”的。作為父母,在憤懣之余也應該反思,家庭教育是否出了問題?但需要指出的是,這些“問題”并不妨礙豪豪繼續(xù)接受義務教育,更不能成為學校勸其退學的借口,哪怕是打著“民主投票”的旗號。 因為從道理上講,像豪豪這樣的“問題學生”本應得到師者更好的關(guān)愛、指導,以幫助他們糾正惡習、塑造完滿人格。而就法律來說,我國《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早就規(guī)定,“學校應當尊重未成年學生受教育的權(quán)利,對品行有缺陷、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不得開除”。即使是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也有權(quán)接受義務教育,遑論豪豪還只是淘氣、調(diào)皮而已。 然而不幸的是,這名發(fā)起“民主投票”的生物教師顯然過分執(zhí)拗于自身學科所宣揚的“優(yōu)勝劣汰”法則,殊不知這種以“投票”方式驅(qū)逐、剝奪學生受教育權(quán)利的做法,勢必在豪豪心理上造成陰影,使之“自我標簽化”,進而自暴自棄,甚至墮入違法犯罪的深淵。 透過這起“民主投票”強制學生退學的教育鬧劇,我們能夠清楚地看到,肩負著“傳道授業(yè)解惑”重任的學校和教師,其對于民主、法治等現(xiàn)代政治基本常識的掌握是多么匱乏。事實上,不獨教師,鑒于教育的缺失、改革的滯后,該民主的時候搞“一言堂”,該講法治的地方實行人治,民眾對于民主、法治等不同層面政治概念各自權(quán)界的認知相當模糊,混淆、錯用的情況時有發(fā)生。這種用“民主”的方式處理法律“分內(nèi)之事”的做法,不禁讓人聯(lián)想起那位被“民主”處死的蘇格拉底,這是何等的滑稽與悲哀!從這個意義上講,這名發(fā)起“民主投票”的生物老師、那些聽話“投票”的學生同樣是當前我國失敗的公民教育的受害者。 英國教育家赫伯特·斯賓塞在其名著《教育論》中曾指出,教育的目的是“為完滿生活做準備”。我很擔心,這一次的“民主教育”對豪豪未來的生活做了怎樣的“準備”,是正向的還是負面的,是積極的還是消極的?如果他帶著一顆受傷的心,以一種仇恨的心態(tài)邁入社會,結(jié)果又會怎樣?如此想來,這樣的“民主實踐”還真是令人后怕。 |
- 責任編輯: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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