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備受關(guān)注的《南寧市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近日出爐,這是南寧市首次就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立法。其中明確:拒絕給老幼病殘孕讓座,經(jīng)勸阻仍不改正的,駕駛員、乘務(wù)員可拒絕為其提供營運服務(wù)?!熬芙^提供服務(wù)是不是就要趕下車?”意見稿一出,立即引來廣泛爭議,有支持者認為,公交立法是進步,該規(guī)定能規(guī)范、塑造乘客文明乘車行為。(9月27日《人民日報》)
拒給老幼讓座將被趕下車,立這樣明顯不正當?shù)姆?,以違法的方式對付不文明的行為,竟還有不少支持者,讓人看到了法治建設(shè)還需要更多的努力。這么多年來,“道德的歸道德,法律的歸法律”觀念的傳播,并沒有遏制住一些地方政府將道德問題法律化的亢奮沖動,他們無比迷戀立法,解決一個社會問題遇到麻煩,就立刻相應(yīng)地立一個法去尋找法律的強制,而不管這問題是道德問題還是法律問題。法律具有強制性,他們迷戀立法,迷戀的其實不是對法律的尊重,而是迷戀“強制”。而迷戀“強制”實際上迷戀的是權(quán)力,閑不住的權(quán)力之手總想強制干預(yù)每一個問題,而不給市場自治和道德自律留下空間。
拒給老幼病殘孕讓座,是道德問題,而“把人趕下車”,則是法律問題。駕駛員是無權(quán)因為不讓座而將乘客趕下車的,乘客買了票,就與營運公司形成了法律關(guān)系,營運公司就要為乘客提供服務(wù),將乘客送到目的地,怎么能輕易中止合同把乘客趕下車呢?公共汽車是一種公共交通工具,而不是哪個人的私人財產(chǎn),沒有人有權(quán)將一個拒讓座的人趕走。
這種粗暴的思維,與媒體常報道的“將小偷示眾”、“將嫌犯游街”行為在邏輯上并無兩樣,都是以道德的理由去反法律,將小偷示眾者都覺得小偷太可惡了,所以可以用這種方式去羞辱他。不讓座的人太可惡了,所以也可以通過“趕他下車”來傳播文明。傳播文明應(yīng)該以文明的方式,而不能以不文明、反法律的方式去對付不文明行為。不讓座只是道德上的錯,而趕人下車則是法律上的錯。
比政府習(xí)慣將“道德問題法律化”的沖動更可怕的是,這種行為有強大的民意基礎(chǔ),民間很多人支持政府這么做,動輒呼吁權(quán)力出手,呼吁立法懲罰不道德行為。所以,我們常看到小偷被示眾時,不僅無人制止,甚至有人圍著被示眾的小偷打。嫌犯被游街時,會有很多人拍手稱快。民間非理性、情緒化、反法律的思維,與官方熱衷權(quán)力出手的習(xí)慣一拍即合,形成可怕的暴力。
所以迷戀“道德問題的法律化”,很大一個原因是相關(guān)部門缺乏德治的耐心,沒有耐心從道德上去化解,而是信賴權(quán)力的強制效率。道德總是柔性的,需要采用柔性的手段,勸說,解釋,說服,訴諸自覺和領(lǐng)悟,很多時候效率很低,需要傳道者的耐心。比如,有人不讓座,需要耐心去說服,借助圍觀者的輿論壓力形成道德壓力。而如果“直接趕下車”,則有效率多了,不聽勸告,就直接強制趕人,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
還有另外一個原因,就是缺乏法律意識,而迷信權(quán)力的萬能。遇到問題就立一個法,通過法律手段解釋道德問題,并不是信仰和尊重法律,恰恰就是反法律。真正的法治并不是什么事都找法律,而是意識到法律的邊界,法律有所為有所不為,道德問題就應(yīng)該交給道德裁決,用道德方式去解決,法律問題才應(yīng)該納入“法律帝國”。而眼中無法的人一個表現(xiàn)就是,什么事都訴諸立法。這種法,并不是真正的法律,實質(zhì)是權(quán)力的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