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婦女參政和政治文明進程的措施
在現(xiàn)階段,隨著市場經(jīng)濟的發(fā)育和改革的深化,政府的權力呈弱化趨勢,國家的法律權力得到加強。建設政治文明,提高婦女的政治參與程度,要從以下幾方面加以努力。
第一,要改變政治排斥婦女的程序。歷史上,婦女受壓迫始于其政治地位的喪失,婦女的解放也必然表現(xiàn)為政治權利的失而復得。婦女成為政治的主人,不能只表現(xiàn)在制度上,寫在法律條文中,要在生活中得到落實。
第二,要保障憲法規(guī)定的公民權利不受侵犯。我們國家正在建設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依法治國的機制尚不完善,諸法沖突、有法不依、執(zhí)法不嚴的現(xiàn)象依然存在,如男女就業(yè)年限、退休待遇依然存在5—10年的差距。各地、各級政府在培養(yǎng)、選拔女干部的文件中也程度不同的存在著對婦女的年齡歧視。政府應組織力量,檢索自己的政策條規(guī),剔除男女不平等的內容,形成政策與法律相支撐的制度體系。
第三,要尊重婦女的個人選擇,創(chuàng)造條件滿足婦女的發(fā)展需求。如果說權利的平等和不分性別是政治文明的底線,那幺權利的分性別對待和向弱勢者傾斜則是政治文明的進步性所在。我們所說的尊重婦女權利有兩重含義,一重是婦女群體的權力和利益,另一重是婦女個體的權力和利益。在計劃經(jīng)濟條件下,我們強調的是婦女群體的權力和利益,現(xiàn)在我們則要強調婦女個體的權力和利益,這是為人民服務思想的重要體現(xiàn)。婦女是分界別、分職業(yè)、分階層、分民族、分年齡、分文化、分信仰的,因此她們的需求必然是不一樣的,承認每個人都是有潛力的,可以自我完善、自我管理和自我發(fā)展的,這是一個目標。而法治的實質就是運用制度的優(yōu)勢和法律所具有的強制性與普遍性特征為民主開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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