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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入高墻夫“失蹤” 出獄訴請離婚獲支持
www.uplandwellness.com?2012-01-10 09:39? ?來源:中國法院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妻子因犯罪被判有期徒刑,刑滿釋放后回到家,本想與家人團聚,哪知家中空無一人,一打聽才知道丈夫已經(jīng)外出多年。近日,四川省瀘縣人民法院審結(jié)一起離婚糾紛案,依法缺席判決原告李菲與原告周成離婚(文中當事人系化名)。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原、被告于1982年1月在瀘縣原喻寺區(qū)胡樓鄉(xiāng)人民政府登記結(jié)婚?;楹笥?983年11月生育女兒,現(xiàn)已獨立生活?;楹螅p方夫妻感情一般。1999年4月,原告因犯瀆職罪被判入獄。2007年12月,原告刑滿釋放回家后,才得知被告已于2004年離家外出,至今仍杳無音信。
法院審理后認為,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準予或不準離婚應(yīng)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qū)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yīng)當從婚姻基礎(chǔ)、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guān)系的現(xiàn)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原、被告婚后感情一般。原告服刑期間,原告未予以關(guān)心幫助,致使夫妻感情惡化。被告于2004年外出,至今下落不明。原、被告的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對原告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持。于是作出了前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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