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鼓勵盲目的“勇為” 就個案講,李本超的義舉讓人感動、欽佩,但不計后果的施救方式難以令人贊同。毫無疑問,見義勇為應當?shù)玫秸J可和肯定,但這并不妨礙我們倡導一種更理性、更人性的見義勇為觀。換句話說,見義勇為和珍惜生命本身并沒有內在沖突。 肯定其高尚精神,但不能回避其施救方式的盲目性;授予榮譽稱號,但不能片面地宣傳這種不計后果的施救方式。長期以來,在對見義勇為者的權益保護上,社會過多強調了“激勵”,而恰恰忽視了另一個最核心的內容——“保護”。不管冒多大風險、付出多大代價,只要是見義勇為,就理所當然地獲得鼓勵和榮譽,至于風險和代價都可以忽略不計。在這種傳統(tǒng)的見義勇為觀念下,救人者與被救者雙雙遇難的悲劇時有發(fā)生。 生命權大于一切,在保護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選擇施救方式,應該成為一種社會共識,且應通過媒體引導普及開來。社會需要的是理性的、人性的見義勇為,而不是盲目的、不顧條件的見義勇為。把見義勇為和珍惜生命當成非此即彼的“選擇題”,走不出這個怪圈,再激烈的爭議也只能遠離真理。 山東德州 陳廣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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