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仲裁執(zhí)行中突然冒出個“高利貸公務員”。原來,周祥的債權人之一、敖漢旗貝子府鎮(zhèn)黨委副書記王志軍也卷入其中,周祥夫婦先后向他借了114萬元,加上利息,總計151萬元。法院的保全裁定書顯示,2009年6月12日,王志軍用敖漢祥勝農副產品加工有限公司辦理了保全。這樣,“剛開始一切順利,但事隔3天,法院的口風變了。他們說,‘你這個廠子被別人保全著呢,現在不能執(zhí)行’。”
準確地說,是公權力介入使案件開始變得撲朔迷離,愈加復雜起來,法律的天平瞬間倒向王志軍一邊,張敏的訴求一路“紅燈”。就在“零點聽證”的第六天,王志軍拍賣了敖漢祥勝農副產品加工有限公司,張敏絕望了。
我們姑且不去追問王志軍的114萬元巨款從何而來,僅從其作為領導干部、國家公務員來看,他置黨紀法規(guī)而不顧,竟敢公然放高利貸,是可以容忍的嗎?請注意,當年的商業(yè)銀行貸款利率最高不到8%,而法律規(guī)定利率高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屬于高利貸。王志軍借款7個月要利息37萬元,一年利率達32.45%,這不是放高利貸是什么?但法院不僅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還對其個人私利大加保護,甚至不惜想出“零點聽證”這等“小兒科”的損招兒來設計當事人,真讓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喪失殆盡,院長也應該引咎辭職了。
干部也是人,其財產同樣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我們也不苛求法官非得重民抑官,只是要求能夠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公開、公平、公正的合理斷案。為了保護當地官員的私產,而千方百計地設套算計當事人純屬小人之為,與人民法官的身份極不相稱,這事說啥也不能干。既然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韙,用神圣的法律去侵害百姓的利益,那么相關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就要認真查查他們的賊膽從何而來?并將這些敗類清除法官隊伍,還人民法官隊伍一個清白,以“零點聽證”之類的鬧劇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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